无为县完成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标工作
来源:新南陵人才网
时间:2017-07-21
作者:新南陵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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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作为面向最基层最贫困群众的民生工程,有效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芜湖市《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实施办法》明确要求,“2017年继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根据国家统计局无为调查队提供的2016年年度无为县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县民政局积极主动与有关单位联系,为五保供养对象提高供养标准。
经无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我县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标准由2016年的370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4000元每人每年,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标准由2016年的520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5600元每人每年。
此次提标工作的顺利完成,有力保障了全县6000多名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也为无为县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