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正风肃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近日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城管局负责人刘辉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刘辉多次使用单位公车办理私事,且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刘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费由个人承担。
芜湖县六郎镇殷港村党总支书记陶长仓、村委会主任金道发违规超标准发放工作奖金问题。2016年3月,经殷港村两委商议,超出规定标准发放村干部工作奖金共16550元,其中陶长仓、金道发各领取3310元。陶长仓、金道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芜湖市中心血站检验科副主任吴洁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并饮酒问题。2016年12月和2017年1月,吴洁被省血液管理中心抽调参加相关评估验收工作期间,违规接受多家被验收单位超标准公务接待并饮酒。吴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承担超标准接待费用。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作风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三十条、市三十一条要求,尤其是在即将来临的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更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拧紧责任担当螺丝,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既要管住管好平时,又要紧盯关键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党心民心,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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