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两项非遗项目成功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来源:新南陵人才网
时间:2017-11-20
作者:新南陵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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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中,镜湖区推荐的"张恒春中医药文化"、"四季春传统小吃制作技艺"两个项目成功入选。
多年来,在镜湖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镜湖区文广新局高度重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整体性以及有效保护下的合理利用,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健全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进镜湖区文化建设。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先后建立了区、市、省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其中省级项目6个,市级项目5个,区级项目9个。
一是建立健全"非遗"名录,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从2009年开始建立区级"非遗"名录,并申报省级市级非遗名录,明确了普查工作的目标、范围、要求和步骤后,在全社区建立普查队伍(文化站长),并于2014年初成立镜湖区民间艺术家协会,充分发挥县协会作用,顺利完成了实物征集、图文编辑、文字整理、声像合成、光盘绘制等工作,将镜湖区各级非遗名录进行汇编,建立了数据档案,并拟出版镜湖区非遗一书。
二是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库和电子数据库。积极做好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计划申报《芜湖三画》之通草画、堆漆画、沿江菜系、阳明艾灸、戴氏正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研究力度,编辑出版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资料丛书及科研专著。继续开展优秀民间文艺家评选和一批传承基地的筹备。
三是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传承人,采取命名、公示、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予以鼓励,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继承人的培养力度,支持其开展带徒授艺等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