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荣获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来源:新南陵人才网
时间:2017-11-22
作者:新南陵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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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发文表彰3259个单位"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镜湖区作为全市唯一单位获得"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区群众体育蓬勃发展,成效显著。
一是健全制度,硬化措施,以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为目标,不断推进全民健身新高潮。成立区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将全民健身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安排,层层分解任务。以协会为主线,构建全区全民体育健身网络体系,营造"人人都是体育工作的参与者,人人都是体育工作的受益者"的良好氛围。
二是精心组织,丰富活动形式,扩大"健康镜湖"全民健身活动的吸引力。从2011年开始,"健康镜湖"全民健身活动已经成为镜湖区群众体育活动的一个品牌,丰富了群众需求。同时,依托全民健身委员会成员单位、部门优势和协会力量推动了全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密切了党群、政群关系,增强了凝聚力,达到了强身健体和愉悦身心的效果,提高了镜湖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精神文明程度,促进了全区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是广泛发动,体育基础设施与健身队伍同步发展。体育活动阵地、设施建设与健身队伍的发展,是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的基础,为此,镜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和健身队伍的培养壮大。目前,镜湖区有健身路径2000余件、社会体育指导员2059名、晨晚练点百余处、体育场馆公益开放率达100%。
镜湖区始终把发展社区体育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把"健康镜湖"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办成全民参与、崇尚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系列活动。在普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同时,不断探索社区体育工作的新路子、新举措,大力推进和提升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从而增强人民体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