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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出台楼市新政加强商品住房销售备案管理

来源:新南陵人才网 时间:2017-11-30 作者:新南陵人才网 浏览量:
  该县对商品住房备案条件、价格涨幅、预售许可审核等作出严格规定:首次销售的项目,原则上以其前三个月该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楼盘实际成交均价为基础,并结合该项目楼面地价合理确定备案价格;非首次销售的项目,备案价格以其前三个月该楼盘实际成交均价为基础,环比价格不得上涨,原则上半年内涨幅不得高于5%;对已备案并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以价外加价等任何方式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南陵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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