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紧盯孤儿这一特困群体,通过多项措施保障孤儿救助民生工程完成,截至11月底,共发放孤儿生活费219万元,惠及305名孤儿。
据悉,2017年以来,该县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是600元。最近,根据我市统一安排,该县决定将孤儿生活费标准提标,从2018年1月开始,社会散居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80元,孤儿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为做到应保尽保,无为县明确保障范围,使符合条件的孤儿第一时间享受到政府救助政策,适时审查,及时审批。此外,针对孤儿数量增减实行动态管理,严把孤儿增减关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保障范围。
同时,无为县不断强化监督指导,与孤儿的监护人签订《散居孤儿监护协议书》,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孤儿养育状况提出相应要求,明确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确保生活费按月发放到孤儿手中。民政部门则定期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巡查、走访和监督评估,督促监护人做好孤儿养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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