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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排污费 芜湖环保进入“税”时代

来源: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 时间:2018-04-03 作者:新南陵人才网 浏览量:

4月1日开始,我国进入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4月2日上午,在我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郭永军从市地税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芜湖市开出的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这标志着排污费退出历史舞台,环境保护进入“税”时代。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征税对象是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税法明确了四个税目的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税法规定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按照固体废物排放量(吨)确定,噪声的计税依据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排污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开启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新模式。环境保护税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不以增加财政收入为目的,其生态意义远大于税收意义。

郭永军表示,一季度实际缴纳的环境保护税税款为377万元,较原先缴纳排污费有所增长。环保税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效率的动力。芜湖市地税局副局长邢华春表示,费改税,不只是征收主体的变化,对企业而言,环保税将倒逼和激励相关行业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

为了能更好地落实费改税,此前市地税部门与市财政局、环保局一起走访了新兴铸管、啤酒厂、海螺水泥公司白马山水泥厂等部分重点企业,了解排污费的征收管理过程,现场观摩企业污染排放在线检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听取企业对环境保护税的税收要素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识别认定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了环保税纳税人识别认定工作,最后认定环保税纳税人520户。同时,点面结合开展环保税知识宣传,利用市局内外网、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途径进行政策和知识点介绍。下一步,市地税局将采取预约、上门申报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精准应对首次环保税申报,并做后续监测辅导、比对复核、改革政策效应分析等工作,为环境保护税平稳运行夯实基础。

图为郭永军展示芜湖首张环保税票

记者 汤荣汛 文 陈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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