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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新工作何时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 时间:2018-08-31 作者:新南陵人才网 浏览量:

公积金与民生息息相关。公积金政策里的很多条款的适用范围和细则又是“因人而异”,近日记者将市民比较关注的一些问题以问答的形式进行整合,由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权威的政策解读。

1、如何查询公积金?

答:您可登录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gjj.wuhu.gov.cn),点击“个人公积金查询”,根据提示,用已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认证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即可查询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情况。您也可以通过“城市令”APP、支付宝中的“城市服务”以及关注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来查询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

2、今年4月小李从原单位离职,5、6月份未缴存住房公积金,7月份找了一份新工作,新单位继续为小李缴存住房公积金,请问现在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公积金缴存人因工作单位调动,新单位与原单位缴存公积金中断2个月(含)以内的,视同连续缴存”。因此,小李在原单位和新单位合计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小李今年5月15日结清了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最早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

答:按照《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房金委〔2017〕5号)文件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6个月后,购买改善性住房并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小李到今年11月份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4、小王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是否可以自动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还款,需要到柜台办理手续吗?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能自动用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还款,需要借款人到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划转还贷业务手续。

5、我爱人结婚前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已还清。现在我们夫妻双方想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算第几次公积金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户为单位计算。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在婚前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婚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算第二次贷款。一户家庭最多可以享受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6、小张参加工作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单身。小张的父亲也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小张想和父亲共同购买一套住房,能享受两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吗?

答:只有夫妻双方可以享受两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小张和父亲共同购房,不能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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