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友艺)针对《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邮政管理局近日会同市财政局、市经信委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政策兑现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快递企业提供申报财政奖补的“使用说明书”,让奖补政策真正落地发挥效应,促进全市快递企业做大做强。
《意见》不仅详细解释了申报程序、时限、兑现方法,而且对兑现数额进行了明确,显得诚意满满而又“含金量”十足。其中,对快递收寄业务量首次达到1500万件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在当年所在县域考核前三名的企业,按相关标准给予奖励。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自建快递区域总部(分拨中心)的,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国际快件交换中心的,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购置快件智能化分拣成套设备的企业,按照购置设备金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进一步研究梳理了相关财政扶持政策,使得兑现措施更具针对性、直观性和操作性。下一步,芜湖局将对辖区内快递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情况摸底排查,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参加申报,尽快释放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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