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在全县范围摸排电动自行车经营户,登记电动自行车品牌、发放宣传材料300份并在电视上播放整治通告。
告知广大经营户,一、严禁销售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名、无厂址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严禁销售未经3C认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二严禁销售超重(55kg)、超速(25km/h)、无脚踏骑行能力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者将依法严查。
告知广大消费者,一购买电动车时请向商家索要车辆合格证和销售凭证;二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了解车辆使用方式和使用范围。(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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