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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来源:南陵县新闻传媒中心 时间:2017-12-03 作者:新南陵人才网 浏览量:

 11月28-2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江龙、杨利民、汪花屏、凌显华出席会议。副县长陈春洋,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及部分县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甘江龙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陈春洋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文广新局局长汪全红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古文化挖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万春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南陵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关于《南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讨论意见交办反馈办法(草案)》、《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工作办法(草案)》。分别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关于召开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以及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许方震等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和补选县人大代表的议案等。
    在审议中,就继续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建议,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大督办力度,强化统筹协调及办理责任,积极在议案建议办理的精准、难点和时效上求突破,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针对古文化挖掘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深入研究南陵历史文化资源的厚重内涵,加大宣传推价力度,全力推进古文化资源与城市生活和建设融合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切实提升文物保护意识和水平,改善文物保护条件。要继续挖掘潜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文化部门牵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非遗保护机制,强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会议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述职情况进行了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7年南陵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通过了《南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讨论意见交办反馈办法》、《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工作办法》;通过了关于接受许方震等辞去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以及关于选举和补选县人大代表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召开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会议决定,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7年12月中旬在县城召开。

(彭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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