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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出台“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禁止有偿补课

来源: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 时间:2018-04-24 作者:新南陵人才网 浏览量: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我市制定出台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共计有12条,具体为: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未备课、无教案上课,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在课堂上吸烟、接听手机;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饮酒、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参与赌博活动。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

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组织、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

其他违反师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记者 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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