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效率和效能,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南陵县制定印发《南陵县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及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办秘〔2020〕59号),决定从2020年12月1日起,将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及临时救助的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各镇,打通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
简化优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推行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前置,对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无异议的,可不进行民主评议,将低保、特困办理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困难群众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书、核对授权书,即可向所在镇提出救助申请。
压实各镇审核确认主体责任。审核确认权下放后,县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能由审批变为监督管理,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能由审核变为审核确认。各镇在履行审核确认权时,将组织由镇主要负责人、纪检负责人等参加的评审会,对前期的审核材料、办理过程进行全面审查,再提出审核确认意见。
及时精准救助帮扶困难群众。审核确认权限的下放,将进一步强化县级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明确各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主体责任,减少审核确认层级,优化社会救助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使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更加及时精准的救助、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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