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1.9 万人 ,占18.70%。养老问题已是政府、社会和家庭不可回避的大问题。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步伐的加快,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严峻问题之一。老年人口的增多,势必导致和引起方方面面的诸多问题,如养老、就医、居住等等,目前这些问题都是社会普遍现象,亟待解决。南陵县烟墩司法所针对赡养老人等问题,从法律维权方面多管齐下,着力为老人能安度晚年提供法律服务。
着力法治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老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良好的爱老、尊老、敬老、养老的法治氛围。组织法治宣讲团成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志愿者等队伍进村入户,通过举办培训班、法治报告会、搭建咨询台、召开座谈会等活动,使老年人群及其家庭成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治的框架内,根据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就养老系列问题充分协商,取得共识。既宣传尊老孝亲的好榜样,又以虐待、遗弃的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着力纠纷调解。涉老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多是老年人的亲属,他们之间虽有矛盾,但都有血缘或者亲情关系,因此要把调解作为化解涉老纠纷的首选方式,重视“源头”化解。在调解中,做到 “三走访”,即“走访当事人、走访包片干部、走访左邻右舍”,充分了解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邀请人民调解员、村居干部和“新乡贤”参加,召集老人与相关当事人及其他亲属,进行恳谈协商,让当事人各方充分阐述事实和各自的观点、理由,而后从情、理、法等方面入手,结合村规民约,耐心做好思想疏通工作,消除对立情绪,营造轻松的氛围,促使各方自愿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协议内容。今年以来调解赡养纠纷5起,涉及家庭成员26人,取得了“案结事了、修复关系”的理想效果。
着力事后回访。由于老人赡养问题是件复杂的社会问题,单靠一份人民调解文书很难解决长久和根本性问题。司法所在调解中既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尽可能修复家庭关系,避免“事了情断”。对于已调结的涉老纠纷 ,坚持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情况,解决未尽事宜,防止当事人反悔情况的发生,最大程度巩固好调解协议的成果。同时了解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评价和满意情况,为改进调解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着力调诉对接。对人民调解已经达成协议,但当事人有反悔的迹象,司法所及时与法院联系,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对思想固执、观点偏颇的不孝子女,经多次调解仍不成功的,或在当地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纠纷,经当事人申请、县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后指派法律援助工作者代理,司法所及时启动调诉对接机制,与法院联系,邀请法官到当地组织巡回审判。到老年当事人家中、村民小组、村居委会实地庭审,组织周边群众旁听,既方便了老年人打官司,又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为维护老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成员和睦相处及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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